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护照、驾照、房产证……生活中,这些至关重要的证件一旦丢失,免不了一阵手忙脚乱。如果不小心遗失了这些证件应该怎么挂失,如何补办?去哪儿补办?需要什么材料?多久能取?为您送上这份补办攻略欢迎拿走!
补领流程:
1、办理人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户籍室申请补办
2、工作人员会审核你的身份,采集人像信息。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公安机关会在你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那天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适当延长时间,但是不能超过30日。
5、如果再申请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办理人居民户口簿1份
办理条件:
1、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户籍人员在昆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
2、以上省市人员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换领,或丢失、被盗。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云南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昆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换领,或丢失、被盗。
注:首次申领身份证须回户籍地办理。
办理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办理地点:
跨省异地办理地点:1.古城派出所、2.祥和派出所、3.束河派出所;
省内异地办理地点:居住地(登记)派出所
(1) 租房合同∕协议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2) 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3) 本人二代身份证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4)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6至49周岁)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5) 小一寸,白底板彩色照片两张(二代身份证标准照) [ 原件(收) ]
(6) 居住证损坏的需提交原居住证。
1.《丽江临时居住证》在本市享有以下公共服务:
(1)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
(2)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2.《丽江居住证》除享有《丽江临时居住证》在本市享有的公共服务外,还享有以下公共服务:
(1)办理公共交通乘车优待手续;
(2)办理一孩生育手续;
(3)享受各类投资创业优惠政策;
(4)经市政府确定的可以享有的其他公共服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1)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2)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4、申请人近期的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5、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名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一)、申请:申请人员或委托人员携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的车管所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
(二)、初审: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材料不符者予以退回。
(三)、复审: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累计积分情况及驾驶状态。
(四)、办结:制作申请人机动车驾驶证,收取驾驶证工本费,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地址: 祥和丽城太和西路110号
电话:(0888)513231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驾驶证工本费/10元
1、护照被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
2、护照遗失的;
3、护照被盗的。
1、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户籍所在地出入境办证大厅:
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丽江市玉龙新县城金川路6号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888-5394023
投诉电话:0888-5394011
节假日值班电话:0888—5394111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9:—12:00,下午2:00—5:00
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丽江市华坪县新大街76号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888-6120091
投诉电话:0888-6120081
节假日值班电话:0888—6120013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412号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左侧出入境办证大厅
咨询电话:0888—5152717
投诉电话:0888—5152716
节假日值班电话:0888—5121770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周六、周日:9:30-12:00 节日:同日常周一至周五时间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丽江市永胜县城环城东路87号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888-5394023
投诉电话:0888-5394011
节假日值班电话:0888—6543526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9:—12点,下午2:00—5:00
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丽江市宁蒗县北渠路132号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888-5534528
投诉电话:0888-5534515
节假日值班电话:0888-5534515
工作时间:8:30-11:30 15:30-17:30
(1)日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2)寒假办公时间(1月15日至2月15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3)暑假办公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一、办理时限
1、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
2、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办理费用
因原普通护照被盗、损毁、丢失补发普通护照 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1.挂失并提交请求
2.民警核实
3. 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其时迁出的户口搬迁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4.通常情况下,补办户口本不超越1周。
户主居民身份证。提出补领书面申请,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银行卡的挂失和补办,各个银行都有自己的规定,但大体一致,以工商银行为例。
1、拨打95588,为客服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密码及最近的卡片交易信息进行临时挂失,有效期15天。
2、持本人身份证,在15天之内,到工商银行任一网点进行正式挂失,挂失后进行补卡。
3、挂失费10元,工本费20元。
拨打95588提供卡号或者身份证号即可进行正式挂失和补卡,无需到柜台。挂失费20元,补卡不收费。
附:全国各大银行客服电话
中国工商银行:95588、中国建设银行:95533、中国银行:95566
中国交通银行:95559、中国农业银行:95599、招商银行:95555
中信银行:95558、中国民生银行:95568、华夏银行:95577
中国光大银行:95595、上海浦发银行:95528、福建兴业银行:95561
广东发展银行:9550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5580
学生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的相应的“学历证明书”。
注意事项:
1、学历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样式和质量,填写内容也基本相同;
2、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以备核查;
3、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申请补发;
2、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
3、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注意事项: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3、《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颁发《结婚证》。
办理费用:每对9元,另加其他费用(如证件拍照费用)
办理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理地点:各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